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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谈判案例┃年薪百万的工程师如何面对公司的辞退套路——调岗

    时间:2023-09-21 15:47:00 浏览:
    导读: 离职谈判案例┃年薪百万的工程师如何面对公司的辞退套路——调岗

    一、案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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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林先生通过老客户(一个曾经在孕期被所在公司领导各种刁难,最终通过我顺利解决困境的客户)介绍找到我,希望侨安劳动法事务部能帮他解决他目前正面临的职场困境:公司无预兆调岗。


          林先生所在公司为一家拥有5000多名员工的科技公司,他入职这家公司已经5年3个月,从事技术岗,是一名资深测试工程师,目前年薪100多万。


          今天上午,公司人事突然找他协商调岗事宜,他未同意,刚刚人事直接下发了调岗通知,明确告知林先生,公司决定将林先生从资深测试岗调到装备开发岗,且必须在3日内前去报道。工作地点也由深圳调整到东莞。林先生告知,测试工程师岗与装备开发岗对技术的要求完全不相同。


    二、办案经过

          接到咨询后,我让林先生将他的劳动合同、当时入职的简历、入职至今的工资流水、入职至今的工作考评表、以及最近公司操作中的全套资料发给我。


          经过侨安劳动法事务部资深劳动法律师的分析论证,锁定公司的真实意图是通过调岗逼迫林先生主动离职,以达到不支付或者少支付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目的。


          侨安劳动法事业部资深劳动法律师跟林先生进行了充分沟通、告知了相关法律后果、帮助林先生作出底线目标。乔兰律师带领侨安劳动法事务部同事正式参与林先生与公司的谈判。


          经过侨安劳动法事务部资深律师与公司的多轮沟通,最终,公司与林先生达成了一直意见:公司一次性支付林先生344817元经济补偿金、半年的年终奖125000元,林先生主动申请离职。


    三、办案小结

          实务中,岗位或工作地点调整的合理性一般考虑一下因素:1.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2.是否属于对劳动合同约定的较大变更;3.是否对劳动者有歧视性、侮辱性;4.是否对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产生较大影响;5.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调整的岗位;6.工作地点作出不便调整后,用人单位是否提供必要协助或补偿措施等。


          公司想要调岗合法化,需事前在劳动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且履行合法的程序;员工要应对公司通过调岗逼迫离职,也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正确应对公司逼迫行为。


    四、涉及的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该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注:本案由乔兰律师带领侨安劳动法事业部资深律师亲办、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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