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海有一天网购时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他回想了一下,他之前因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而拒绝支付物业费,结果物业公司起诉到A法院,法官审理后判决小海应支付物业费,判决生效后,小海仍然拒绝支付,也就没管这事儿。小海很生气,跟法院执行法官打电话说道:“法院也没有通知我,却冻结了我的银行账户,这样合法吗?”那么,法官在冻结小海账户之前必须要让小海知道吗?
律师答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第一,执行法院通知被执行人的同时,就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第二,在审判过程中,通过审理和判决,法律文书的权利义务已经清晰,且已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了送达,所以在执行过程中,对于执行通知是否需要送达到被执行人处的要求被降低,只需执行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即可,即使被执行人此时还没有收到该执行通知,也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律师提示
执行依据生效以后,小海应积极履行法律义务,避免出现被强制执行的局面,如果消极面对就有可能出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出现上述情形以后,应尽快联系执行法院,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消除强制执行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