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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拍卖成交后,发现竞买人未如实提交资质证明,并无购房资格,执行程序该如何进行?

    时间:2025-10-09 09:57:00 浏览:
    导读: 情景再现 赵五在竞买法拍房成交后,执行案件当事人得知赵五不具备购房资格,并以此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拍卖,法院拍卖能被撤销吗?律师答

    情景再现


        赵五在竞买法拍房成交后,执行案件当事人得知赵五不具备购房资格,并以此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拍卖,法院拍卖能被撤销吗?


    律师答疑


        在法院拍卖房产成功后,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发现具备法定情况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撤销拍卖。本案中,赵五不具备购房资格即属于法定撤销拍卖的事由之一,案件当事人据此可以申请撤销拍卖,法院经查属实的,依法裁定撤销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由于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的,但拍卖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或者已经就相关瑕疵以及责任承当予以公示说明的除外;

    (二)由于系统故障、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数据错误等原因致使拍卖结果错误,严重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三)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四)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的;

    (五)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享有同等权利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竞买条件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


    律师提示


    出现法律明确规定的以上六种法定情形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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