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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主持参与分配的法院应当如何确定?

    时间:2025-11-13 10:09:00 浏览:
    导读: 情景再现 李四同时欠张三、赵五、王六钱款,被先后起诉至不同法院,张三的案件由A法院首先对李四的房产进行查封。赵五对李四的房产作了

    情景再现


        李四同时欠张三、赵五、王六钱款,被先后起诉至不同法院,张三的案件由A法院首先对李四的房产进行查封。赵五对李四的房产作了抵押,由B法院予以查封。王六的案件由C法院对李四的房产轮候查封。现在A法院已经将李四房产拍卖获得案款一百万元,哪家法院有权主持进行案款分配?


    律师答疑


        通常情况下,有权进行案款分配的法院是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本案例中A法院作为首先查封法院是有权主持进行案款分配的。若执行过程中,A法院已经依法将房产的处置权移送优先债权执行B法院,则由B法院主持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56.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

    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系为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具体分配应当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


    律师提示


    通常情况下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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