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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7.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行为义务怎么办?

    时间:2025-11-26 10:12:00 浏览:
    导读: 情景再现 张某把自家空置的房子出租给朋友李某,不料租约到期之后,李某竟然赖着不肯搬走。张某无奈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

    情景再现


        张某把自家空置的房子出租给朋友李某,不料租约到期之后,李某竟然赖着不肯搬走。张某无奈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将涉案房屋腾空交还给张某。然而判决确定的期限已经到了,李某仍然毫无动静,完全没有找房搬家的意思。张某应该怎么要回自己的房子呢?他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让李某搬走吗?


    律师答疑


        张某有持生效判决书来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将涉案房屋腾空后交还给张某。法院立案后将对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自行搬离。如李某到期仍未搬离,法院可以强制将李某带离现场,并委托搬家公司将房屋内李某的物品转移至周转房处,从而将涉案房屋腾空并交还张某。搬家公司费用、租用周转房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均由被执行人李某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一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该义务可由他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选定代履行人;法律、行政法规对履行该行为义务有资格限制的,应当从有资格的人中选定。必要时,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代履行人。

    申请执行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人中推荐代履行人,也可以申请自己代为履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五百零二条  代履行费用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并由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预先支付。被执行人未预付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费用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4.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指定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履行。

    对于可以替代履行的行为,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他人完成,因完成上述行为发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对于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经教育,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妨害执行行为的有关规定处理。


    律师提示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可替代行为的执行,可以采用强制执行或者间接强制执行的方法。例如,腾退房屋、拆除房屋建筑、回复房屋原状等保护物权、排除妨害的行为,可以由法院委托符合条件的单位来代为履行,相关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但前期可能需由申请执行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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